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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職社工師報考資格的事,好像忙了一圈,又回到原來起點,感覺怪怪的,原本對於這考試並沒有很在意,能不能考我都無所謂,但是就在忙了一圈之後,又沒有得到明確答案,心理就是彆扭極了,再加上,這個過程打電話詢問了考選部承辦人,社工專協,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都沒有得到滿意的回覆,當下的心情寫照就覺得我是案主,跑了很多機構,我的問題卻沒有被解決。(當然,目前我的所接受的服務只是諮詢階段,這些工作人員能用的同理心非常有限。)

我會淌進這混水,是因為林大頭,因為她也想報考公職社工師的考試,當她去電考選部詢問考試資格的時候,承辦人跟她說,沒有職業執照不能報考,她大概是根據簡章上第五頁:
執業證書: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規定,依職業管理法律須有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各該類科執業證書始得報考。因此,報考公職社會工作師及公職獸醫師類科者,分別需領有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證書,始得報考。
誤會就從這裡開始,就是每個人對於執業證書所指為何的理解不同。因為社工師是專技高考錄取了後,考選部會發考試及格證書,再去申請內政部的社會師執照。但是社工師又有規定:
社會工作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
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所以社工師的執業執照是向當地的社工師公會,檢具社工師證照及支付勞健保的雇主開立之在職證明始得申請(這是公會聯合會的小姐說的)。也就是說執業執照通常是在職身分才能申請。通常我們這種考上之後,雖然有工作,但是又用不上職業執照,就沒去申請,再加上後來去讀書,更沒想過這件事了。

所以當我聽到大頭得到的回覆之後,我有些疑惑,這樣要求有點不合理阿,因為社工的工作性質流動性高阿,怎麼可能一直具備在職身分,況且,每更換工作縣市,就得重新申請過,(向原申請單位辦理轉出,在加入新的當地社工師公會)這樣麻煩又花錢的事,如果說未來沒打算成立事務所的人是不會把這些規定放在心上的,職業執照根本是可有可無的事。

後來聽說另一位同學也打電話去問,這次換一個男的承辦人,他說只要附專技高考及格取得的國家執照就可以報考,我們猜他的意思就是「社工師證書」即是他們所指的執業證書,然後同學還跟他講說,因為社工師有另一個執業執照,容易造成誤會,請他們注意,但是承辦人堅持就是要稱為執業證書。

大頭打電話跟我說,不管了,她跟她的朋友們打算先報名了。我覺得更扯了,怎麼考選部對於應考資格會有不同的回答呢?所以我打算來問問社工專協,請他們幫忙處理一下。

我打去專協,是個年輕的女生的聲音,一開始我詢問公職社工師報考資格的問題,她說她們還沒有接到這類反應,還說社工師的問題可能社工師公會跟中部辦公室社會發展科會比較清楚,於是,她說她跟同事討論討論看看再回覆我。我說好。

這個空檔我決定自己打電話去問考選部的承辦人,是個年輕小姐的聲音,我跟她說在公職社工師的應考資格上後面附件是說只要有考試及格證書即可報考,但是第五頁的部分又有提到執業證書的部分,結果小姐回答的也妙,她說只要有考試及格證書就可以報考,那如果有執業證書也一併附上。(嗯~這是第三種答案,考選部的承辦人們真有創意。)

結果專協的小姐回電了,她們讀了簡章的結果是要有執業執照才能報考,(廢言,我也有讀了阿。)我說:因為我們打電話去考選部問的結果不一致,所以表示簡章寫的不清楚,有澄清之必要,看看能不能以專協專業團體的身分請考選部正式回覆,這樣比較有公信力。專協小姐就回說簡章是白紙黑字寫的,不能改的,即使他們打電話去考選部也不會理他們。我說,我沒有要你們改阿,只是這件事有澄清之必要,至於應試規則修改可能是之後團體跟公部門協商的事了。講到這樣,我不知道怎麼講下去了,我就說,好吧,那就你們看看你們能做什麼就做什麼吧!結束談話。

過了不久,專協小姐打來說她問過考選部,她的回覆是需要具備執業執照才能報考(是個有點年紀的女生聲音)。她也詢問過公會聯合會,這一段也有點忘記了,意思是說公會那邊也是有人因為要報考,所以趕快來加入的。給了我公會跟中辦發展科的電話,表示如果我仍有疑問也可以打電話問這兩個機構,我問說中辦事什麼單位,她說那是負責所以有關社工師業務,我強調我問的是高考喔,她說社工師考試相關單位也是它,還說像她們打電話去反映,中辦承辦人也只是聽聽,不會理她。那我問我打電話去,她不就也不會理我,她說:不會啦,如果有民眾一直打電話,她就會趕快去處理。

下一步,我決定親自打電話問社工師公會聯合會,我說知道專協剛才有打電話來,我強調我們所收到的考選部的回覆不一致,希望能有正式的單位正式詢問,另外我也有提到需要附執業證書有點不合理,因為社工這麼常換工作,她回答他們也是有人為了報考就趕緊來加入。我順帶問了一下,像那種自由工作者他們如何申請執業執照?她說她會問問主管,再回覆我。

談到這種程度,我有點火了,平常很少使用申訴信箱的我,直接上考選部的部長信箱:
想請問高考公職社工師的報考資格,是否需要有職業證書,還是只要具備考試及格證書即可?因為我與多位朋友打電話至考選部承辦人詢問,遇到不同承辦人,有不同的回覆,有的說要有職業證書才可報考,有的又說只要考試及格證書?
因為報名在即,所以請回覆確切的報考資格。謝謝。

隔天,公會小姐打電話來說,說要有執業執照才能報考,規定就是這樣,我問她訊息來源,她說是簡章上說的(廢言,簡章我看過比你多遍了,好嗎?),然後,好像一副很同理我沒法去考的樣子。然後關於自由工作者的問題,她說因為自由工作者都已經成立事務所了所以沒有這個問題。(這又是個爛回答。)我只回了聲恩,小姐再問了聲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我說有有~(我已經不奢望你回答我什麼了。)

回想整個過程,就只有扯~能夠形容,考選部的荒謬有可能是字詞使用差異,造成承辦人理解不同,而有不同回應。但是專協跟社工師公會聯合會的小姐們,我又不是問你們簡章上寫的,簡章我也看了阿,也打電話去問考選部了,但是回覆不同阿,而報名在即,如果不問清楚,可能有些人因此不能報考,將有損部份人的權益阿,或是為了考試加入沒功能的公會,浪費錢的也很委屈阿。要不然你們也可以有多一點追根究底的精神阿?為何對於問題的處理就只有這樣?什麼白紙黑字的寫的、規定就是如此的,這些回答真令人失望。我又想到我們的案主是不是也很常碰著種盯子,然後就默默承受了。

部長信箱的回覆:
您好:函經本部高普考試司答覆,請參考。
依規定須領有內政部發給之社會工作師證書,始可報考公職社會工作師。

果然部長信箱回覆的人比較高明,對於我的爛問題,還是回答了精準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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